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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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至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调研组对宁夏全区三级检察机关群众信访答复情况开展第四轮专项调研。
调研组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等地进行了重点调研督查。调研组深入各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对台账、查系统、抽查回复答复情况、回访信访人、查阅案卷等方法,对办理群众来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介绍、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并与各单位的院领导、控申部门的同志座谈交流,通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还对各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律师控告申诉案件审查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交流反馈会上,调研组对宁夏检察机关的群众来信回复工作表示肯定,认为全区检察机关在办理回复群众来信工作中认识到位、落实到位,工作规范、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并希望全区检察机关持之以恒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深挖办信工作价值,用办案的观念来办信,进一步优化办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抓好落实工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戴红霞对调研组指导宁夏检察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力度,深入研究、抓好落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